人民武装部在学校党委领导和上级军事机关指导下,开展武装工作。
1.负责学校兵员动员、兵役登记及战争潜力调查等工作。
2.负责学校民兵分队建设和管理。
3.负责大学生士兵征集工作。
4.完成校党委、行政和上级军事机关交办的其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