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卫处处长职责

发布人: 肖何    发布时间: 2017-04-12    浏览次数: 715

    在学校党委、行政和上级有关部门的领导下,主持保卫处(部)的全面工作。

    1.根据学校党委、行政和上级有关部门的工作部署,结合学校实际,组织制定工作计划。

    2.研究高校政治保卫工作的新情况,遵照法律和政治保卫工作有关政策,按照上级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的要求做好维护安全稳定工作。

    3.研究新形势下如何强化学校的安全稳定工作,规范本单位的组织建设、制度建设、队伍建设、档案建设、装备建设,不断提高整体防范能力,保障学校安全稳定。

    4.做好本单位的组织、思想、作风建设和政治思想工作。督促检查岗位责任制的完成情况,目标管理达标情况,规章制度执行情况,定期检查、考核和总结。

    5.主持召开处工作会议,布置工作,总结经验。

    6.督促本部门工作人员加强业务培训,不断提高保卫人员的理论水平、政策水平、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

    7.做好与上级业务部门和校内各单位的协调工作。

    8.完成学校、上级公安机关和国家安全机关交办的其他工作。

 

打印文章 打印文章】  【关闭窗口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