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卫处(党委保卫部)工作职责

发布人: 王振修    发布时间: 2020-08-15    浏览次数: 1671

    


保卫处(党委保卫部)在学校党委、行政的领导和上级业务部门指导下,开展校园安全保卫工作。

1.负责学校政治保卫、治安、反恐等安全工作,确保学校和谐稳定。

2.依照国家法律法规,负责学校安全保卫工作规章制度建设,制定治安、消防等突发事件预案,督促各单位贯彻落实综治和平安建设工作责任制。

3.负责保卫队伍的教育、管理和培训;受学校委托,负责与保安公司签约,并对其履约情况进行监督管理。

4.建立安全信息员队伍,掌握信息动态,严防国内外敌对势力、非法宗教势力、民族分裂势力对学校的渗透、煽动和破坏国家安全的行为。

5.贯彻落实消防法律、法规以及学校各项防火安全管理制度,加强防火安全检查,整改安全隐患,及时配置、维护保养或更换消防设施、器材。

6.落实安全保卫责任制和技术防范措施,检查督促食堂、图书馆、实验室、机房、施工工地等重点部位及场所的安全防范措施。

7.负责重大活动的安全保卫工作及校内交通安全管理。

8.协助公安机关查处、侦破校内发生的刑事和治安事件。

9.协调做好教职员工集体户口办理、学生户籍迁移和校园内暂住人口、流动人口的备案工作。

10.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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