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校园出入管理的通知

发布人: 王振修    发布时间: 2021-11-03    浏览次数: 893


 

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家和省疫情防控工作部署,积极应对近期国内出现的多点散发疫情严峻形势,抓实抓细疫情防控工作,守牢外防输入关口,保障师生健康安全,现就进一步加强校园出入管理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门禁管理

1.学校继续坚持封闭式管理,实施人、物分流,人员车辆主要出入校门为学校南门,货物出入校门为学校东门。消防救援、120急救、公安接警等各类应急车辆可直接从南门或东门出入校园。

2.学校教职工、长期临时用工人员车辆和学生从学校南门出入。

3.施工车辆和食堂、超市、后勤服务中心、自动售货机等有关实体的送货车辆从学校东门出入。所有送货车辆进入校园前必须自行进行消杀。

二、人员出入校园管理

4.学校教职工、校内商户、固定临时用工、施工人员等凭电子通行证,经测温正常后出入校园。

5.学生凭请假条(由各教学院领导签字盖章),经测温正常后出入校园。紧急情况下学生需出入校园的,教学院党委副书记直接联系保卫处,办理登记手续后出入。因工作需要大批量学生出入校园的(同一时间点),教学院提供学生名单、出入时间、接送车辆,单位主要领导审批后报备保卫处,由教师带队免扫码出入校园;因工作需要大批量学生需每天出入校园的(时间超过7天以上),相关单位提供学生名单、出入时间,单位主要领导审批后报备保卫处,并制作临时出入证,学生凭证出入。

6.严格控制临时来访人员进入校园。公务来访人员出入校园,由接待单位按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对来访人员进行身份识别、信息登记、健康码(行程码)查验、健康监控后,审批电子通行证。访客凭电子通行证,经测温正常后出入。中高风险地区返校和来访人员一律不得进入校园。

7.各类线下活动按照“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提前制定疫情防控方案和应急处置预案,向学校疫情防控办公室申请,报保卫处备案,并按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审核、审批参加人员的电子通行证或临时通行证。

三、其他

8.人员出入电子通行码、临时通行证和车辆临时通行证,严禁转借他人使用。严禁利用各种车辆非法运送人员出入校园。一经发现,保卫处收回相关证件不再办理,并按有关规定处理,涉嫌违法的交公安机关处理。

9.严禁破坏学校栅栏、围墙,严禁非法出入校园。一经发现,严格按相关规定从严从快处理,涉嫌违法的交公安机关处理。

10.保卫处将对重点区域、重点车辆、重点人群实施视频监控取证。

保卫处24小时值班电话:0394-8178110

治安科联系人:郭老师 13592211988   69396

 

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安全防控专班     

20211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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