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安全检查通报(第256期)

发布人: 王振修    发布时间: 2024-04-16    浏览次数: 10


校内各单位:

202448日至14日,保卫处和学生处对学生公寓消防安全情况及电动车违规充电、占用安全出口和消防通道情况进行了抽查,现将抽查结果通报如下:

一、抽查无问题的单位:8日抽查的东3舍经济与管理学院,东4舍经济与管理学院、化学化工学院、知新书院、外国语学院和文学院;10日抽查的东7舍数学与统计学院,东8舍数学与统计学院、生命科学与农学学院、新闻与传媒学院和网络工程学院;11日抽查的西4舍网络工程学院和机械与电气工程学院;12日抽查的东9舍外国语学院、生命科学与农学学院和设计学院;14日抽查的东10舍、东11舍生命科学与农学学院和化学化工学院。

二、抽查存在的问题:410日抽查的东5舍化学化工学院425室电加热锅2个。

三、现对抽查有问题的单位予以通报批评。希望各单位加大消防安全教育及检查力度,严禁在办公区域、学生宿舍等场所使用大功率电器、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及安全出口、电动车推入楼内停放充电及“飞线”充电,切实消除火灾隐患。

四、重申《周口师范学院学生公寓消防安全管理规定》(院政发〔201642号)第四条对违规情况的处理的规定

(一)对当事人的处理。发现违纪问题的,由该教学院落实当事人,并按照《周口师范学院学生纪律处分实施办法》给予处理,处理决定在学生公寓门口张榜公布。造成严重后果的按消防法相关规定处理。

(二)对当事人所属教学院的处理。一学期发现学生一次违反规定情况的,对该教学院进行通报批评;一学期发现两次违反规定情况的给该教学院下达《消防安全整改通知书》,责令限期整改;一学期发现三次违反规定情况的由学校主要领导对该教学院第一责任人进行约谈,造成严重后果的按消防法相关规定处理。

 

保卫处

学生处

2024415日    


 

打印文章 打印文章】  【关闭窗口 关闭窗口】